國企董事長違規報銷360元差旅費被約談:公開檢討
發表日期:2020-01-09 15:46 編輯:管理員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據南方都市報1月7日報道:云南省十屆省委第八輪巡視發現云南廣電網絡集團公司本部違規報銷3筆同城接待費2290元,違規報銷1筆差旅費360元,違規費用已全部收繳,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和向東、副總經理田文、原副總經理楊桂紅進行集體約談。給予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何敏、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楊少華誡勉談話問責。
此外,2016年至2018年,云南廣電網絡集團公司玉溪分公司分13批次違規購買酒水用于接待,無領用記錄的3.85萬元酒水費用由相關人員承擔,費用已全部收繳,給予時任玉溪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李杰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玉溪分公司副總經理趙祥誡勉談話問責。
另外,2017年1月云南廣電網絡公司紅河分公司發生接待費5.72萬元,紅河分公司進行梳理核對,逐項逐筆按照規定補齊所缺相關手續材料,經核實,超標準報銷費用為3020元。違規費用已收繳,給予時任紅河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張世祥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紅河分公司副總經理易良云、財務總監李敏誡勉談話問責。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越來越緊。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已經出臺7年多,這是一項長期有效的“鐵規矩”,貫徹執行絕不容許有“七年之癢”,黨員領導干部必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警惕麻痹松懈,應緊繃紀律規矩這根弦,并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遵紀守法的示范者。
局紀委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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